《北京大學2014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方案》,啟動2014屆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選拔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選拔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學校將對選拔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進行公示。紀委監(jiān)察室將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崗位設置 (一)崗位需求申報 各有關單位根據(jù)學生工作隊伍的實際情況,經(jīng)本單位黨政聯(lián)席會議或辦公會議研究,明確選留學生工作干部的崗位名稱和崗位職責,填寫《北京大學2014屆選留學生工作干部崗位需求申報表》,并于2013年9月10日前報學生工作部。 (二)崗位設置審核 學校成立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選拔評選委員會,對各有關單位提出的崗位需求進行集體審核,確定2014年度設崗單位和設崗數(shù)量。 三、申請條件 (一)熱愛北京大學,有意愿從事學生教育管理服務工作; (二)思想品德過硬,身心健康,中共黨員優(yōu)先; (三)本科學習期間曾擔任學生干部,獲得良好評價; (四)學習成績優(yōu)秀(績點和排名的計算截至2013年9月10日),具有在本校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yè)學位型碩士研究生)的推薦和接收資格,具體要求詳見教務部和研究生院的相關文件。 四、申請推薦程序 (一)本人自愿申請 符合推薦條件的人選本著自愿原則,填寫《北京大學選留學生工作干部申報表》,向所在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時需要說明是否申報本年度支教團成員選拔、若同時通過選留學生工作干部和支教團成員選拔的優(yōu)先選擇。 (二)院系審核 1.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依據(jù)推薦條件進行初步審核; 2.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將符合推薦條件的初步人選提交黨政聯(lián)席會議或辦公會議討論,確定推薦人選; 3.院系學生工作辦公室向?qū)W生工作部提交推薦材料,具體包括:《北京大學選留學生工作干部申請表》;申請人成績單(須加蓋教務專用章);申請人相關證明材料。學生工作部不直接接受個人申請。 (三)學校審核 各院系推薦的人選,經(jīng)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選拔評選委員會討論,符合要求的進入筆試。 五、選拔程序 (一)筆試 筆試擬于2013年9月12日前后舉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未參加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選拔資格。 (二)面試 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選拔評選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面試,面試實行打分制。面試時間安排在2012年9月18日前后。 (三)確定選留學生工作干部候選人 按照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權重計算參加面試人員的總成績,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選拔評選委員會根據(jù)總成績確定選留學生工作干部的候選人。 (四)確定候選人攻讀碩士研究生的接收單位 凡參加筆試的人員,須根據(jù)有關院系的工作進度及時提交申請材料并按時參加推薦和接收環(huán)節(jié)的選拔,申請材料中應注明“已申請參加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選拔”。 學校確定選留學生工作干部候選人后,書面通知相關院系;相關院系按照《北京大學2014屆本科畢業(yè)生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進度,確定免試推薦資格和接收單位。 (五)確定選留學生工作干部的工作單位 學校同意設崗的單位,從獲得選留學生工作干部候選人資格以及免試攻讀研究生推薦資格和接收資格的有效人選中,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本人工作意愿進行選拔,并將選拔結果報學生工作部。 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選拔評選委員會研究,提出選留學生工作干部工作單位的初步方案,報學校批準。 六、相關事項 (一)選拔的監(jiān)督 除紀委監(jiān)察室全程監(jiān)督外,任何人員均有權利對選拔過程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62755622。經(jīng)查證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嚴肅處理,并取消參加選拔的資格。 (二)有關材料報送 選留學生工作干部的崗位需求申報材料、選留學生工作干部推薦人選的相關申請和推薦材料,須在2013年9月10日前報送至學生工作部綜合辦公室。 (三)選留學生工作干部的考核 學生工作部將會同有關單位,組成考核小組,每學年末對選留學生工作干部進行綜合考評??己私Y果為優(yōu)秀的,推薦其參加學校有關獎勵的評比;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取消其研究生入學資格,并視情況列入當年或下一年的本科生就業(yè)計劃。 (四)特別條款 2014年9月1日前未能按期取得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不符合北京大學新任教職工條件的,取消其選留學生工作干部資格。 (五)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李偉 王明慧

聯(lián)系電話:62751274 6275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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